怀柔法院“四点四化”审判模式助力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
2018年1月至5月,行政庭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390件,其中涉“疏解整治促提升”专项行动的案件259件,占比66.41%。为妥善审理上述涉专项行动的案件,怀柔法院探索建立“四点四化”行政审判工作模式:
一是以服务大局为出发点,维护辖区环境有序化。涉专项行动的案件受理后,根据立案庭对案件的风险评估,行政庭再次对案件进行风险预判,第一时间将案件受理及风险预判情况向市高院、区委政法委等汇报;并及时将案件信息录入疏解整治促提升管理系统;此外,充分考虑到案件可能带来的不稳定因素,审慎安排开庭及宣判时间,确保案件审理不影响辖区社会稳定。
二是以司法为民为落脚点,保障权益服务优质化。相关案件受理后,行政庭及时对案件进行梳理和审查,积极开展现场勘查,准确全面掌握案情。为公正高效处理诉讼各方利益关系,行政庭对同类案件依法合并审理,既保证案件质量,又确保案件效率。积极做好案件审理中及判后的释法明理及答疑工作,耐心向当事人讲解相关法律规定,争取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。
三是以协调联动为结合点,确保矛盾化解常态化。面对数百件涉疏解整治活动案件,怀柔法院主动向区委政法委、区人大、区政府以及涉案行政机关制发案件研判报告,分析行政行为存在的问题,并对后续行政赔偿事宜提出合理化建议;因被诉行政行为在不同程度上均存在违法情形,怀柔法院书面建议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,主动发言缓和与相对人之间的对立情绪;案件审结后,及时向行政机关制发司法建议,指出其执法中存在的问题,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,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的执法行为。
四是以公正司法为支撑点,促进依法行政规范化。怀柔法院法官以“规范行政执法,促进依法行政”为主题,先后为怀柔区行政机关科级干部授课4次,取得了良好的效果;与区农委、区住建委、区人保局、区水务局、怀柔土地储备管理中心等单位召开座谈会,共同研讨行政执法疑难法律适用问题,促进了行政机关规范执法行为,提高执法能力;主动建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,2018年1至4月共148起案件负责人出庭应诉,占开庭审理案件的96.10%,有助于促使相关行政机关及时发现执法中存在的问题,提升依法行政能力。